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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见证人:古代史料中的尼西亚会议
纪念尼西亚会议召开一千七百周年 · 第1部分(共3部分)
牧师 Dr. Glen L. Thompson
Wisconsin Lutheran Quarterly(《威斯康星路德季刊》),第122卷第4期(2025年秋季) · 第1部分 · 第2部分 · 第3部分
鉴于近来有人就尼西亚会议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提出种种说法,甚至质疑我们对会议进程是否只能凭猜测,本研究旨在考察第一手记述,看看它们能告诉我们当时发生了什么。1圣耶柔米约在380年写成的《驳路西法派对话》中说,人们可以“读到尼西亚会议的议事记录[acta]和主教们的名单”。2约七十五年后,教会史家索宗曼在记述会议之后数年的事件时,讲到一件事:两位亲阿里乌派人士——尼哥米底亚的优西比乌和尼西亚的狄奥格尼斯——“贿赂了皇帝托付保管尼西亚会议文件的书记官,抹去了他们[自己的]签名”。3这些记载表明,这次著名的会议留有某种会议纪要或官方记录,并且在325年之后曾有一定流传。然而遗憾的是,这些记录已在历代中散失。我们现有的,是三位与会者——君士坦丁皇帝、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和亚历山大城的亚他那修——的记述和回忆,以及安提阿的欧斯塔修一段极简短的记载。我们还有一封以会议本身名义写成的书信。除了另外一些零散的记载之外,历史学家必须借助七位古代基督教史家篇幅长短不一的叙述,来补全这一重大事件的其余部分;这些史家生活和写作于会议之后的一个半世纪之内。
我们这三位主要见证人组成了一个奇特的三人组,这一点从他们在会议上所担任的角色便可看出。君士坦丁召集了这次会议,但他显然不是一般的与会者。虽然他出席了开幕式以及会议的其他环节,却不是有表决权的成员。然而,他显然让人感受到了他的存在,他的意见也确实举足轻重。亚他那修当时是一位年轻的执事,因此只是作为他的主教亚历山大的顾问,或许也充当其文书。所以,他的影响力可能并不体现在会议的正式议程中。最后是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他是三人中唯一的正式与会者,也是会议进程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然而我们将会看到,会议开始时他已背负阿里乌主义的嫌疑,直到同意签署新拟定的信经之后,才终于洗清了名声。因此,这三人都不属于出席会议的二百五十位或更多“普通”与会主教之列。4下文将集中探讨这三人各自存留下来的著作关于这次会议告诉了我们什么。
皇帝君士坦丁
君士坦丁早年与信仰和教会的关系,一直引发无休止的揣测。他归信是出于政治原因吗?他何时看见了那著名的天空异象?如果他真的成了信徒,那又是何时发生的?近年的研究如今使我们能够为会议召开前二十年间君士坦丁及其与教会的关系,构建出一条令人信服的时间线和叙事。我将简要回顾这条时间线,因为这些事件影响了皇帝对尼西亚会议的态度和目标。
罗马史学家维尔纳·埃克的研究有力地表明:君士坦丁于306年在帝国极西之地掌权后,立即终止了其辖区内对基督徒的一切迫害;不过在某些地方,这可能要到此后数年他逐省实际取得控制权时才生效。5他先是向南穿越日耳曼和高卢;他看见天上十字架或chi-rho(凯乐符号)的异象,极可能发生于310年年中的高卢。此后他花了一段时间思考这异象的含义,并与当地的基督教宗教专家——也就是主教们——进行讨论。311年春他在欧坦,很可能当时就请教过该城的主教雷提奇乌斯。他还多次造访纳博讷高卢的阿尔勒,并在科隆修建了一座桥,这使他进入了这两座城市的著名主教马里努斯和马特尔努斯的影响范围。
在描述那异象与312年那场为君士坦丁赢得罗马城的战役之间,优西比乌写道,皇帝既已决心不敬拜别的神,便“召来那些通晓其教义奥秘的人,询问那神是谁,他所见异象中的记号又有何意义”。6在这一时期,科尔多瓦的何修似乎也加入了君士坦丁的随从,担任某种属灵顾问或随行牧师,这一职位他一直保持到皇帝临终前不久。7正是至少部分由于米尔维安桥大捷之前数年间的这些请教,君士坦丁确信他所见的天上chi-rho异象来自基督徒的神,是神恩宠和膏立他的记号。
战役之后,皇帝在罗马逗留了数月,结识了罗马教会的领袖,包括米尔提亚德主教。8随着马格嫩提乌斯的败亡,君士坦丁如今统治了整个西部帝国,包括北非,于是他再次立即下令,在这些新领土上同样实行宗教宽容,并普遍归还教会财产。
然而,313年初君士坦丁恢复巡行之后,开始收到北非多纳徒派的申诉:他们抱怨自己没有分得应得的归还财产,并对大公教会的凯基里安主教提出其他指控。他们不满于地方法庭的处理,便直接向皇帝申诉,请求由高卢的法官审理此案。君士坦丁同意了,委派前面提到的三位高卢主教——雷提奇乌斯、马特尔努斯和马里努斯——担任此职,但又进一步决定,由他新结识的罗马主教米尔提亚德在罗马主持审理。罗马主教随即又邀请了另外十五位主教参加,使这次司法审理同时成为一次地区性的教会会议。313年10月,这次会议宣判凯基里安所有指控均不成立。9多纳徒派随后再次向皇帝上诉,结果于314年在阿尔勒召开了第二次会议。这一次皇帝本人和二十多位主教出席,但裁决依然对原告不利。10因此,早在尼西亚会议之前整整十年,君士坦丁就已完全了解北非教会的分裂,很可能也了解罗马本地类似的诺瓦蒂安派分裂。到325年,埃及又将形成第三个派别——梅利提乌派。
看来,君士坦丁原本打算让罗马和阿尔勒的这些早期“会议”成为符合罗马正常法律程序的审理,只是由教会主教而非世俗政府官员主持。然而,主持的主教们邀请该地区的其他主教参加,扩大了规模,从而也使之成为地区性或行省性的教会会议。到318年,君士坦丁正式允许基督徒选择将案件提交教会法庭,而不是交给世俗法官;这些主教法庭的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不得上诉。11因此,在米尔维安桥战役到尼西亚会议之间的十年里,君士坦丁对规模较小的地方性和行省性教会会议以及教会的内部问题,逐渐有了亲身经验。当他在325年召集一次全教会范围的大会时,他不仅试图解决重大的教会问题,而且要在他曾见较小会议失败之处取得成功——并且要以一种符合罗马法律传统中公平对待、公正司法之精神的形式来进行。
一个世纪以前,与这些发展相关的文献按时间顺序编排并编号为Urkunden(Urk.,意为“文献”),由H.-G. 奥皮茨便利地收录于其Athanasius Werke(《亚他那修著作集》)第三卷中。这些文献连同英文译文,如今可在www.fourthcentury.com网站上查阅,并附有简短导言,以及奥皮茨、罗恩·威廉斯、萨拉·帕尔维斯和最近乌塔·海尔等人在柏林Athanasius Werke系列续编(第3.3卷)中各自提出的不同年代顺序。12下文引用这些文献时,将采用柏林新版的Dok.编号。13
君士坦丁对尼西亚会议的见证几乎完全来自他所发出的书信,特别是其中直接涉及会议及其后续事宜的十封信,发于324年末至328年初之间。现存最早直接处理阿里乌问题的君士坦丁书信,是写给亚历山大城的亚历山大和阿里乌二人的,试图不经会议就平息争端,结果徒劳无功;这封信于324年末由科尔多瓦的何修送往亚历山大城。14得知此行失败后,皇帝又发出一封信(今已佚失),召集一次大公会议于325年夏在安居拉举行。325年初,他发出第三封信,将会址改到尼西亚,这封信仅以叙利亚文存留。15他主动承担交通费用,表明他确实希望有众多人出席。
皇帝在会议结束后数周和数月内所写的书信,有六封存留至今。其中包括致阿里乌的一封篇幅颇长的御函,皇帝在信中全力支持会议的基督论,并呼吁阿里乌放弃己见。16几个月后,阿里乌没有回应,皇帝便颁布敕令,确认会议对这个异端分子的革职,并命令焚毁阿里乌的全部著作,违者处死。17
大约同时,一封致亚历山大城教会的书信确认了阿里乌的倒台,并敦促该教会遵行会议的决定,因为“三百位主教的共同判断,不可能不是神的教义”。18另一封类似的信发给了尼哥米底亚教会,因为他们的主教优西比乌“无耻地”与阿里乌“这彻底名誉扫地的谬误”结盟!皇帝接着说:“若有人胆敢愚妄地称赞,甚至怀念那些败坏者,他将被……神的仆人,也就是我,采取行动加以制止。”19另有一封御函发给了老底嘉的狄奥多图——他是阿里乌的支持者,显然未出席尼西亚会议——警告他不要再受阿里乌及其支持者的影响。20皇帝另外两封信的日期稍晚,分别在326年末和327年,表明皇帝仍未放弃努力,希望通过恢复一个看似已悔改的阿里乌来重建教会内部的合一。21
另有一封信写于会议后数周,是致整个帝国众教会的。22君士坦丁再次明确表示,他的首要目标是“在大公教会最蒙福的众会众中,保持对全能神的同一信仰、真诚的爱和始终如一的敬虔”(3.17.1)。与其他书信一样,他自称συνθεράπων ὑμέτερος,即“你们的同作仆人者”(3.17.2)。皇帝随后用信中大部分篇幅讨论长期困扰教会的分歧,即庆祝复活节的不同习俗。23君士坦丁在信中声称,会议在这个问题上也已达成共识。24
君士坦丁的见证
在概述了君士坦丁这些书信的背景之后,我们现在可以来看它们具体对会议说了些什么。
在将会址改到尼西亚的信中,皇帝陈述了迁址的三个理由:“因为来自意大利和欧洲其他各国的主教们将要前来,因为那里气候宜人,也为了让我本人能够作为旁观者和参与者[κοινωνὸς]亲临将要进行的一切”(Dok. 22.2)。看来第一个目标并未实现,因为据我们所知,出席的西方主教只有意大利的一位主教(此外还有代表罗马主教的两位长老)、西班牙的一位、高卢的一位,以及阿非利加行省(迦太基)的一位。
在会议刚结束后所写的致众教会书信(Dok. 30)中,君士坦丁一开始就说明了召开会议的理由。他说,他的最高优先事项是“在大公教会最蒙福的众会众中,保持信仰的合一、爱心的真诚,以及在敬拜全能神上敬虔的同心”(Vit. Const. 3.17.1)。他的结论是,这就需要“全体主教,或至少大多数主教,聚集于同一地点举行会议,讨论我们至圣宗教的每一个要点。因此,我们尽可能多地召集了主教,我本人也作为你们中间的一员出席;因为我不会否认我所特别欣喜的事——我是你们的同作仆人者”(3.17.2)。
然而,他随后对实际议事过程着墨甚少:“当时所有要点都经过了细致的审查,直到得出一个为那鉴察万事者所悦纳的决定,并带来了一致的同意,在信仰事务上不留下任何可引起纷争或争议之处”(3.17.2)。
他唯独在围绕复活节的问题上作了进一步阐述。在会上,“关于我们最神圣的日子复活节的问题也经过了讨论,并经共同同意议决:各处的人都应在同一天庆祝复活节”(3.18.1),也就是说,所有教会都应遵循“在罗马城、全意大利、阿非利加、全埃及、西班牙、法兰西、不列颠、利比亚、全希腊,以及亚细亚、本都和基利家各教区”所实行的习俗(3.19.1)。在这两段陈述之间,君士坦丁描述了问题的几个方面:按照某些推算,复活节有时会在同一年中出现两次(3.18.4);而且当复活节日期不一时,有些地方的基督徒在享受复活节后节期的庆祝,另一些地方的基督徒却仍在守大斋期的悔改和禁食(3.18.6)。此外,他或许反映了会上的讨论,声称计算和庆祝复活节日期的一种正确而统一的方法可追溯到基督和他的使徒(3.18.2–3);会议的解决方案会使教会更清楚地与犹太人及其节期区分开来(3.18.3–4);这将有助于教会在成员地理分布如此广泛的情况下仍保持合一(3.18.5);而且教会的广大地区已经在实行这一方法(3.19.1)。最后他宣告:“凡在主教们神圣集会中所决定的,都应视为表明了神的旨意”(3.20.1)——这一立场他日后将继续坚持,同时却不得不面对会议彼此对立、其决定往往互相矛盾的现实。
在同样写于会后不久的致亚历山大城人书信(Dok. 29 = Decr. 38.1–9)中,他对尼西亚会上的其他辩论作了稍多的交代:
凡是看来含糊不清或可能导致纷争的要点,都已经过讨论和精确的审查。有些人无耻地说出亵渎之言,反对我们大能的救主、我们的生命和盼望,他们所宣称和承认的与神所默示的圣经相悖;愿神圣的威严赦免这些数量多得可悲的亵渎之言。三百多位以节制和敏锐才智著称的主教,一致确认了同一个信仰,这信仰是与神律法的真理相符而产生的。唯独阿里乌受了魔鬼的误导,被发现是唯一一个执意推动这不圣洁之祸害的人,先是在你们中间,后来也在别人中间。……这一由三百位主教共同判断而作出的裁决,不可能不是神的教义,尤其是圣灵借着将神的旨意放在这么多可敬之人的心思中,已将它显明出来。(4–5,8)
对基督论问题的透彻讨论、部分与会者对阿里乌思想的辩护、最终就合乎圣经的教义达成一致,以及对阿里乌及其信念的定罪——会议的所有这些方面都有文献为证。而皇帝离开会议时深信,会议的集体智慧乃是神亲自默示的。
不久之后所写的另一封御函是致尼哥米底亚教会的(Dok. 31 = Decr. 41.1–17),君士坦丁在信中描述了他与该教会主教优西比乌打交道的经过;此人只是勉强签署了会议的决议。这位优西比乌不可与那位教会史家、该撒利亚主教混为一谈;他原是贝里图斯(贝鲁特)的主教,314年以后某时成为尼哥米底亚主教。在那里,他与驻于东部帝国的Augustus(奥古斯都)李锡尼及其妻子——君士坦丁的姐妹君士坦提娅——过从甚密。324年李锡尼被君士坦丁击败后,优西比乌与李锡尼的关系便成了他的负累。君士坦丁在这封信中说,优西比乌“参与了暴君的残暴行径”,并且“许多情况清楚地向我们表明,他完全处于暴君的庇护之下”(9)。更尖锐的是:“正当两军即将交锋之际,他暗中派‘眼线’来窥探我,只差一点就向暴君提供武力援助了”(10)。
在这封信中,君士坦丁试图向尼哥米底亚人表明,他们主教劣迹斑斑的政治过往与他神学上的谬误如出一辙。为此,他告诉神职人员,在会议上——“我本人出于良心的要求亲自出席了这次会议”——他“唯一的愿望是建立完全的合一,特别是驳斥并摒弃这个问题;它起于亚历山大城人阿里乌的疯狂,却因优西比乌邪恶而具毁灭性的鼓吹而迅速坐大”(13)。25他接着说:
最亲爱、最尊贵的朋友们,这个优西比乌是何等执意(因为他的良心已定了他的罪)、何等无耻地与这彻底名誉扫地的谬误结盟!他暗中派别人作使者来游说我,求我给予某种程度的支持,因为他害怕一旦被查出犯了如此大罪,就会被逐出他尊荣的职位。关于此事,神是我的见证(愿他继续向我、也向你们施恩),因为优西比乌歪曲了我的判断,以暗中的手段笼络了我,这一点你们也将会知道。那时,一切都照他所愿的办成,他却把一切恶意都藏在自己心里。(14)
优西比乌和阿里乌的其他盟友这些企图影响皇帝的幕后活动,必定是在会议召开前夕,或者更可能是在会议辩论期间进行的。优西比乌“隐藏”自己真实立场一事,得到了其他古代作者的佐证。26最后,即使在会议已就此事作出裁决之后,优西比乌及其同伙尼西亚的狄奥格尼斯仍继续支持阿里乌和其他已被宣判受咒诅、却仍在“煽起不和之火”的人(15),因此君士坦丁也将他们放逐了(16)。27
君士坦丁的这些描述十分珍贵,因为它们写于距事件发生极近之时。我们只能在五世纪教会史家更大的文学语境中窥见那些事件的片段,而这些史家也并非总是不偏不倚。然而我们将会看到,皇帝所说的与我们其他见证人所呈现的图景十分吻合。
我们或许还应注意一件在君士坦丁本人的见证或任何其他见证人的见证中都找不到的事。近几十年来,常有人声称君士坦丁影响会议采纳了某一特定的新约正典。这一说法粗略地基于一封书信:君士坦丁在信中请该撒利亚的优西比乌为他新都君士坦丁堡日益扩展的教会预备五十部豪华的圣经(τῶν θείων γραφῶν)抄本。28优西比乌将这封信放在第四卷——相当于他这部皇帝传记的附录——与其他显示皇帝关心教会的书信放在一起,因此难以断定其日期。然而,既然这封信证实新都正在迅速扩展,它必定写于该城330年落成之后数年。信中也没有具体提到新约或任何正典问题,也没有提到尼西亚。一个世纪后编纂《教会史》的苏格拉底(学者)将这封信紧接在会议结束时君士坦丁的四封书信(Doks. 25,28–30)之后,只加了一个简单的标题“另一封信”。这显然为一些错误的说法打开了大门,即声称会议在君士坦丁的参与下讨论并决定了新约正典。古代史料中没有任何支持这一说法的内容。
续见第2部分 →
注释
1 下文还将引用苏格拉底(学者)、索宗曼、狄奥多勒、鲁菲努斯、菲罗斯托尔吉乌斯的教会史,以及所谓的《佚名教会史》(CPG 6034,常被误归于基齐库斯的格拉修名下)。除非另有说明,本文所引均为各作者的教会史(Hist. eccl.),且只标注卷数和节数。对于优西比乌,我们将区分其《教会史》(Hist. eccl.)与《君士坦丁传》(Vit. Const.)。
2 这句话出现在第20章,耶柔米在那里论证路西法派应当宽恕已悔改的对手。他随后援引尼西亚会议为证,因为阿里乌派当时获准悔改并重新被接纳。
3 Εὐσέβιος ὁ Νικομηδείας ἐπίσκοπος καὶ Θεόγνιος ὁ Νικαίας παραπείσαντες τὸν ὑπὸ τοῦ βασιλέως ἐπιτραπέντα φυλάττειν τὴν γραφὴν τῆς ἐν Νικαίᾳ συνόδου ἀπήλειψαν τὰς ἑαυτῶν ὑπογραφὰς(Eccl. hist. 2.21.6)。
4 关于主教的人数,见下文。
5 见 Werner Eck, “Eine historische Zeitenwende: Kaiser Constantins Hinwendung zum Christentum und die gallischen Bischöfe,” 载 Konstantin der Grosse: Kaiser einer Epochenwende,F. Schuller、H. Wolff 编(Lindenberg: Kunstverlag Josef Fink, 2007),69–94页。关于君士坦丁在尼西亚会议之前的行踪,见 T. D. Barnes, The New Empire of Diocletian and Constantine(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2),68–76页。
6 τοὺς τῶν αὐτοῦ λόγων μύστας ἀνεκαλεῖτο, καὶ τίς εἴη θεὸς [οὗτος] ἡρώτα τίς τε ὁ τῆς ὀφθείσης ὄψεως τοῦ σημείου λόγος(优西比乌,Vit. Const. 1.32)。
7 优西比乌,Hist. eccl. 10.6.1–3。
8 他于312年10月29日进入罗马城,313年1月中旬已在米兰。Richard Krautheimer(Corpus basilicarum christianarum Romae[Pontificio istituto di archeologia cristiana, 1937–77],5:10,90)、John Curran(Pagan City and Christian Capital: Rome in the Fourth Centur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93–95页)等人认为,一项dedicatio(奉献)——即将罗马的皇家拉特兰地产让与教会,用以建造一座基督教巴西利卡——发生于312年11月9日,即君士坦丁进入罗马仅两周之后。实质上,这是皇帝为胜利而献上的ex voto(还愿)感恩之礼。
9 米勒维斯的奥普塔图斯,《驳多纳徒派》1.23。
10 现存有该会议的教规,以及会议致西尔维斯特的一封信,信中也列出了部分出席的主教(二者均见 C. Munier 编,Concilia Galliae a.314–a.506[Brepols, 1963],4–13页)。
11 《狄奥多西法典》1.27.1。关于这一发展的评论,见 John Dillon, The Justice of Constantine: Law, Communication, and Control(Ann Arbo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2012),147–54页。
12 原作为 H.-G. Opitz, Athanasius Werke 3.1.1–2(Berlin: de Gruyter, 1934)。由于这些文献大多未注明日期,此后其他学者对奥皮茨提出的年代顺序提出了不同方案;尤见 Rowan Williams, Arius: Heresy and Tradition,修订版(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2);Sara Parvis, Marcellus of Ancyra and the Lost Years of the Arian Controversy, 325–345(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H. C. Brennecke、U. Heil 等,Dokumente zur Geschichte des Arianischen Streites(Athanasius Werke 3.1.3[Berlin: de Gruyter, 2007])。海尔的分析见该书xix–xxxviii页。我们将采用此卷的年代顺序,并按其赋予各项文献的Dokumenten(Dok.)编号加以引用。概览表见 https://www.fourthcentury.com/documents-of-the-early-arian-controversy/。
13 请注意,新出的Athanasius Werke 3.1.3卷虽然为所有Dokumenten提供了译文,但除了编者在奥皮茨原清单之外新增的少数几项外,并未提供原文。原文及对照译文可在www.fourthcentury.com网站上在线查阅。
14 Dok. 19 = 优西比乌,Vit. Const. 2.64。
15 Dok. 22。Eduard Schwartz 将现存的叙利亚文文本回译为希腊文,见其“Zur Geschichte des Athanasius, VI.,” 载 Nachrichten von der Königlichen Gesellschaft der Wissenschaften zu Göttingen, Philologisch-historische Klasse(Göttingen: Lüder Horstmann, 1905),289页;重印于 Eduard Schwartz, Gesammelte Schriften(Berlin: de Gruyter, 1959),3:155–56。
16 Dok. 27 = 亚他那修,Decr.(《为尼西亚信经辩护》)40。他对阿里乌的恳求见第17节:“好阿里乌啊,……你难道不明白你已被公开逐出神的教会了吗?你已经失丧了(你要确知这一点),除非你顾念自己,谴责你现在的愚妄。”
17 Dok. 28 = Decr. 39.1–2。
18 Dok. 29 = Decr. 38.1–9;引文出自第8节。
19 Dok. 31 = Decr. 41.1–17;引文出自第14、17节。
20 Dok. 32 = Decr. 42.1–3。
21 这两封信中的第一封(Dok. 33)似乎写于327年稍晚,仅见于苏格拉底的记载(Hist. eccl. 1.25.7–8)。信中准许被流放的阿里乌前往皇帝的宫廷,以寻求可能的恢复。看来阿里乌确实使皇帝相信他已回心转意,于是皇帝写信给亚历山大(Dok. 37,仅见于《佚名教会史》),要求他为了合一而接纳这个悔改的人。然而看来在这封信送达时,亚历山大已经去世。阿里乌的身份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直到他数年后去世。
22 Dok. 30 = 优西比乌,Vit. Const. 3.17–208。
23 在叙利亚、美索不达米亚和东方其他地区,人们沿用传统的犹太计算方法,而拉丁西方和埃及则采用一种确保复活节总是落在主日的方法。近两个世纪以来,这方面的讨论时紧时缓,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24 他在信中敦促众人“接受这已证明为合理的推算,并确立对这最神圣之日的这一守法”(12)。与阿里乌派问题一样,这方面确实取得了进展,但以凯尔特教会为例,它在这个问题上仍与拉丁教会不一致,又持续了三个半世纪。
25 阿里乌在尼西亚会议后被流放,此后尼哥米底亚的优西比乌继承了东部帝国阿里乌式神学党派的领导地位,以至于这一群体后来被称为“优西比乌派”。见 David M. Gwynn, The Eusebians: The Polemic of Athanasius of Alexandria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rian Controvers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26 最能说明问题的或许是:数代之后从欧诺米派基督论立场写作的菲罗斯托尔吉乌斯也承认,优西比乌和其他在尼西亚签署信经的阿里乌派是口是心非地签署的(J. Bidez 编,Philostorgius: Kirchengeschichte,GCS 21[Berlin: de Gruyter, 1981],1.9)。
27 前面提到的君士坦丁致老底嘉的狄奥多图的书信(Dok. 32)写于同一时期,重申了同一论点:“你从优西比乌和狄奥格尼斯的遭遇中很容易明白这一点。他们以辱骂和醉酒般的暴行对待至圣的宗教;当他们与自己那伙强盗私下相处时,即使在蒙赦免之后,仍继续亵渎我们救主神的名。他们本应纠正先前的错误,尤其是在会议上已达成完全一致之后。但相反,此时他们被发现仍固守先前的荒谬主张”(1)。
28 优西比乌,Vit. Const. 4.36。Κατὰ τὴν ἐπώνυμον ἡμῖν πόλιν;此信亦见于苏格拉底,Hist. eccl. 1.9;狄奥多勒,Hist. eccl. 1.16.1–4;《佚名教会史》3.4.1–5;尼基弗鲁斯,Hist. eccl. 8.27;以及卡西奥多鲁斯,Hist. tripart. 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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